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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05-18 08:39:35

5月21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首发上会。芯原股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芯原股份计划公开发行不低于4831.93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芯原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7.90亿元,分别用于智慧可穿戴设备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慧汽车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家居和智慧城市的IP应用方案和芯片定制平台、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芯原股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裁为Wayne Wei-Ming Dai、董事、副总裁为Wei-Jin Dai均为美国国籍。

芯原股份连亏四年,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33亿元、10.80亿元、10.57亿元、13.40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6亿元、-1.28亿元、-6779.92万元、-4117.0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68.56万元、6.60亿元、-6.98亿元、-6542.77万元。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49亿元、10.75亿元、11.10亿元、13亿元,主要来源于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和半导体IP授权业务收入。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3.10亿元、3.32亿元、3.47亿元、4.25亿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18%、30.71%、32.85%、31.72%。

芯原股份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7713.54万元、8244.08万元、7748.50万元、8535.3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26%、7.63%、7.33%、6.37%,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总平均值分别为6.85%、6.08%、6.66%、6.17%。

报告期内,芯原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87亿元、2.52亿元、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8%、17.33%、23.87%、18.96%。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9、6.61、4.81、5.29,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平均值7.94、8.35、7.98、6.32。

报告期内,芯原股份存货金额分别为1834.46万元、2072.84万元、1892.03万元、5854.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4%、1.69%、2.79%、5.94%。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17、33.36、28.64、19.3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总平均值9.79、13.99、8.29、5.03。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毛利率分别为32.92%、35.18%、41.14%、40.16%。公司半导体IP授权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9.26%、92.68%、96.35%、94.78%,高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94.15%、93.36%、91.17%、88.40%。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97%、15.06%、18.08%、13.66%,低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29.18%、34.58%、40.13%、40.97%。

今年因信披违规遭罚的富豪龚虹嘉对芯原股份间接持股9.62%。根据证监会调查,富豪龚及另一位高管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两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龚虹嘉两次借供应商上市发财。富瀚微和联合光电这两家A股上市公司,都是外商投资公司,都是海康威视供应商,而海康威视没有这两家公司的股份,副董事长龚虹嘉却间接持有联合光电股份,其妻子陈春梅与兄弟龚传军持有富瀚微股份。

芯原股份存在异议员工境外期权争议产生赔偿风险。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5月11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累计有30名中国籍离职员工就其单方面计算的合计763,072份已过期境外期权未能转化为发行人持股或期权,通过发送律师函或其他书面方式向VeriSilicon Limited和发行人提出异议。假设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公司向异议员工支付现金补偿,公司、VeriSilicon Limited将承担相应的赔偿风险。

据投资者网报道,2019年11月,矿机厂商亿邦国际的子公司——香港比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比特”)以芯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香港”)违反协议约定为由,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芯原香港提起诉讼。该案案由为:被告向原告提供的2589片 10nm三星晶圆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原告受损金额约 2507 万美元(约合1.75亿人民币)。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芯原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拟科创板上市 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芯原股份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公司至今已拥有高清视频、高清音频及语音、车载娱乐系统处理器、视频监控、物联网连接、数据中心等多种一站式芯片定制解决方案,以及自主可控的图形处理器IP、神经网络处理器IP、视频处理器IP、数字信号处理器IP和图像信号处理器IP五类处理器IP、1400多个数模混合IP和射频IP。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和半导体 IP 授权业务。主营业务的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工业、数据处理、物联网等,主要客户包括IDM、芯片设计公司,以及系统厂商、大型互联网公司等。

芯原股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分布及董事会构成均较为分散,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5月11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VeriSiliconLimited。

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讨论后确定,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1956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子计算工程学博士;1988年至2005年,历任美国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计算机工程学助教、副教授、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美国Ultima公司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2000年至2001年,任美国思略共同董事长兼首席技术长;2001年至2019年3月,历任芯原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芯原开曼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芯原股份董事长、总裁。

公司董事、副总裁为Wei-Jin Dai(戴伟进),1959 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子计算工程学硕士;1985年至1991年,任Hewllet-Packard工程经理;1991年至1996年,任Quickturn Design Systems工程总监;1996年至2002年,任Silicon Perspective Corporation研发副总裁;2002年至2007年,任Cadence Design Systems领先数字实现系统事业部Encounter产品线副总裁;2007年至2016年,任图芯美国总裁及首席执行官;2016年加入公司,现任芯原股份董事、副总裁。

芯原股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芯原股份计划公开发行不低于4831.93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芯原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7.90亿元,其中1.10亿元用于智慧可穿戴设备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50亿元用于智慧汽车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10亿元用于智慧家居和智慧城市的IP应用方案和芯片定制平台、1.20亿元用于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3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连亏四年 尚未盈利

芯原股份连亏四年,累计亏损3.83亿元。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33亿元、10.80亿元、10.57亿元、13.40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6亿元、-1.28亿元、-6779.92万元、-4117.04万元。

芯原股份表示,公司尚未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盈利,主要由于持续研发投入、规模效应尚未完全显现,以及受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其中,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境外架构重组后,公司层面已不存在优先股,因此未来亦不会因此产生相关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系境外架构重组所致,为偶发性因素;而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公司在未来仍需持续进行较高研发投入,如果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无法充分体现,则可能面临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同时,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5.81亿元。预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短期内将无法现金分红,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芯原股份还表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受到较为复杂的内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无法按计划增长甚至出现下降,则公司无法充分发挥其经营的规模效应,难以实现持续盈利。

202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3.04亿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0.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0.54万元。

2018年、2019年,芯原股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68.56万元、6.60亿元、-6.98亿元、-6542.77万元。

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49亿元、10.75亿元、11.10亿元、13亿元,主要来源于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和半导体IP授权业务收入。

研发投入持续加大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3.10亿元、3.32亿元、3.47亿元、4.25亿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18%、30.71%、32.85%、31.72%。

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以芯片定制为主业的公司,低于以半导体IP授权为主业的公司,与同样存在芯片定制及半导体IP授权业务的智原相对接近。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总平均值分别为23.77%、28.02%、34.70%、33.26%,2018年、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研发费用率总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力成本、折旧及摊销等组成。其中,人力成本金额分别为2.06亿元、2.32亿元、2.49亿元、3.11亿元;折旧及摊销费用分别为7298.67万元、7051.84万元、6783.50万元、7214.86万元。

销售费用率超行业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7713.54万元、8244.08万元、7748.50万元、8535.30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26%、7.63%、7.33%、6.37%。

芯原股份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总平均值分别为6.85%、6.08%、6.66%、6.17%。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力成本、市场费用等组成。其中,人力成本金额分别为5734.97万元、5904.62万元、5428.09万元、5682.45万元;市场费用金额分别为447.78万元、802.12万元、779.38万元、858.80万元。

2019年末应收账款2.5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87亿元、2.52亿元、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8%、17.33%、23.87%、18.96%。

芯原股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加,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表示,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7年末17.33%上升至23.87%,主要由于2018年7月,公司与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西藏长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吉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成立芯思原,2018年四季度公司与芯思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合同形成应收账款2882.08万元,已于2019年收回;2018年四季度公司与FLC签订知识产权授权合同形成应收账款3,524.05万元,已于2019年1月全额收回;上述半导体IP授权业务款项于2018年末尚未收回。因此,导致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9、6.61、4.81、5.29,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平均值7.94、8.35、7.98、6.32。

2019年末存货5855万元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存货金额分别为1834.46万元、2072.84万元、1892.03万元、5854.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4%、1.69%、2.79%、5.94%。

2019年末,公司存货增长较大,主要由于部分芯片量产业务订单处于生产过程中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17、33.36、28.64、19.3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总平均值9.79、13.99、8.29、5.03。

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

2016年至2019年,芯原股份毛利率分别为32.92%、35.18%、41.14%、40.16%。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IP授权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9.26%、92.68%、96.35%、94.78%,高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94.15%、93.36%、91.17%、88.40%。

报告期内,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97%、15.06%、18.08%、13.66%,低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均值29.18%、34.58%、40.13%、40.97%。

据招股书,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毛利率低于智原、创意电子、世芯等同行业可比系受多种因素叠加造成。

首先,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领域业务成熟度存在差异,可复用性等规模优势尚未完全体现;其次,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中人工成本、采购晶圆或芯片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第三,报告期内部分战略性设计项目和量产业务中个别大客户项目毛利率较低,进一步导致公司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

龚虹嘉对芯原股份间接持股9.62%

2018年9月,芯原有限进行市场化融资,股东富策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ealth Strategy Holding Limited”)(以下称“香港富策”)委派龚虹嘉担任芯原有限的董事。

芯原股份成立时,香港富策持有其4183.56万股,持股比例11.337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香港富策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龚虹嘉,富策集团有限公司对香港富策持股100%。

龚虹嘉通过富策集团对芯原股份间接持股9.62%。截至2020年5月11日,香港富策持有芯原股份9.6202%的股份,仍为第二大股东。

据招股书,2019年11月,因原董事龚虹嘉辞职,芯原股份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洪担任公司的董事。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11月11日,胡扬忠、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今年3月,海康威视(002415.SZ)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收到来自证监会的《结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调查,由于两位高管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两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17年8月28日,中国经济网又发表了《联合光电抱海康威视大腿 龚虹嘉两借供应商上市发财》。文章指出,海康威视为富瀚微的前五名销售客户。2016年1-6月,富瀚微对海康威视的销售金额为5570.9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37.62%。

富瀚微前身为富瀚有限,富瀚有限于2004年成立,设立时陈春梅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3.00%,龚虹嘉为法定代表人,陈春梅和龚虹嘉为夫妻关系。2014年富瀚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如今的富瀚微,变更后第一大股东为杰智控股,持股33.21%,陈春梅持股19.96%,龚虹嘉兄弟龚传军持股3.74%。

2017年8月29日,中国经济网再次发表名为《海康威视副董事长疑利益输送 俩供应商上市龚虹嘉数钱》的文章。文章指出,富瀚微和联合光电这两家A股上市公司,都是外商投资公司,都是海康威视供应商,而海康威视没有这两家公司的股份,副董事长龚虹嘉却间接持有联合光电股份,其妻子陈春梅与兄弟龚传军持有富瀚微股份。

龚虹嘉间接持有联合光电1.64%的股份。联合光电前身是联合光电有限,成立于2005 年,实际控制人龚俊强。香港富策为龚虹嘉独资持股的企业,香港富策间接持有俊佳科技28.3%股份,而俊佳科技持有联合光电5.786%股份,则龚虹嘉间接持有联合光电1.64%的股份。

30人境外期权争议 或有赔偿风险

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5月11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累计有30名中国籍离职员工就其单方面计算的合计763,072份已过期境外期权未能转化为发行人持股或期权,通过发送律师函或其他书面方式向VeriSilicon Limited和发行人提出异议。假设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公司向异议员工支付现金补偿,公司、VeriSilicon Limited将承担相应的赔偿风险。

据财联社报道,为了实施内部持股架构调整,2016年8月,芯原开曼将其所持芯原有限100%股权转让予VeriSilicon Limited,后者目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91%,其与一致行动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合计持股 19.5167%。

记者了解到,VeriSilicon Limited曾于2002年实施期权计划,有效期至2012年,但在2012年前,因国家外汇管理局已颁布并实施了相关政策,中国籍自然人持有境外公司的股份涉及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问题。由于在实践中办理该等外汇登记手续存在障碍,为避免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有131名中国籍离职员工获授予的2002期权计划项下1400452份期权未行权。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总裁戴伟明于今年7月签署了《管理层授权书》,制定了善意补偿方案,其内容为对全部已过期期权予以补偿。

上述方案显示,每份已过期期权的补偿单价不超过1.73美元/份(参考芯原开曼2018年第三季度的评估值确定)。记者注意到,截止首轮答复出具日,公司与63名离职员工就其所持823,201份已过期期权的善意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不过亦有员工就公司制定的善意补偿方案提出了异议,异议员工要求公司上调补偿方案中股票价格至1.73美元/股以上。

若按照1.73美元/股计算,芯原股份可能承担的补偿款总金额为47.90万美元(按照汇率7.12折合人民币341.01万元),前述合计补偿款金额占公司2019年1-6月和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6%和0.32%。

尽管上述赔偿金额占公司营收的比重较低,不过芯原股份还是将该事项列为风险之一,并表示,假设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发行人向异议员工支付现金补偿,发行人、VeriSilicon Limited 将承担相应的赔偿风险。

截至回复出具日,30名异议员工中已有19名(合计持有343,853份已过期期权)接受善意补偿方案;尚有11名异议员工未与公司签署善意补偿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1名异议员工中,还包含公司认为的3名无需补偿人员,芯原股份称,按照善意补偿方案,其无需向该等无需补偿人员支付补偿款。

子公司遭起诉要求赔偿1.75 亿元

据投资者网报道,2019年12月6日,在芯原股份首轮问询回复函中,公司披露,2019年11月,矿机厂商亿邦国际的子公司——香港比特以芯原香港违反协议约定为由,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芯原香港提起诉讼。

其中,芯原香港为芯原股份的子公司,香港高等法院已立案,据法院《传讯令状》显示,该案案由为:被告向原告提供的2589片 10nm三星晶圆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原告受损金额约 2507 万美元(约合1.75亿人民币)。但在已披露的招股书中,芯原股份并未披露与此案件相关的信息。

针对子公司在产品质量上出现缺陷,以及本次法律纠纷为芯原股份造成的影响,公司证监事务代表龚珏表示,“该诉讼事项主要涉及香港比特所认为的产品质量问题,香港比特追讨的损害赔偿为金钱上的赔偿,未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同时,龚珏解释称,“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公司对香港比特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411.40万元、4644.33万元和467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6.49%、4.30%和4.42%,占比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而在这场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中,原告香港比特的母公司——亿邦国际,一直与芯原股份合作密切。自2016年起,芯原股份开始向亿邦国际的数字货币芯片提供芯片设计服务,并在2017年实现量产。紧接着在2017年至2018年间,芯原股份也开始为亿邦国际提供部分向三星电子的代采购服务。

关键词: 芯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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